城市的細小支流成為最便捷的交通線,廣場分布其中。城市結構以河流為動線,以步道為補充,以建筑為視覺對象。
我從連接大陸的長堤乘坐輪渡環線行駛到圣馬可廣場,用時大概一個半小時。在這漫長的水道上,除了燈火通明的碼頭以外,幾乎再難看到有意義的建筑照明存在。雖然歐洲人喜歡用景觀燈的泛光照亮路面的同時照亮建筑,或者用大功率投光燈對建筑進行投射,但是在習慣了欣賞城市夜晚豐富視覺內容的中國人看來,這條運河實在太單調了。在某些水道上行駛,只有稀薄的燈光出現在視野內,讓人感覺仿佛回到了中世紀的威尼斯。兩側的古典歷史建筑也少有照明,偶爾出現的投光照明利用木樁來安裝燈具,將建筑平射照亮,手法簡陋,效果很不理想。
歐洲的城市中也有善于利用燈光來烘托城市價值的,比如法國里昂,每年的燈光節都能吸引到兩百萬游客,創造出數十億歐元的旅游收入。威尼斯的情況正好相反,我不贊成威尼斯也如里昂一樣以燈光表演為能事,更不可能采用如中國人所熱衷的那種到處都是彩色光、動態光的做法。我只是覺得夜晚的威尼斯沒有展現出白天的那種美麗,燈光照明的不足,讓這座城市品質大打折扣。
正因為這種落差,才更需要照明設計的介入。威尼斯不缺乏藝術,更不缺乏有創意的手工匠人。如果這條水上動線能用光打造出情節性和節奏韻律感,讓光成為建筑與水之間的媒介,更靈活地運用載體,更藝術地體現出城市美學品味,那么這條水道就能成為人們發現威尼斯夜晚面目的另一個途徑。
之所以拿威尼斯和天津做類比,是因為兩者的水系所具有的共通性——以歷史為積淀,以岸線為游覽,以建筑為載體,以照明為手段。只是天津的水系空間照明多數缺乏藝術審美、有待改進,而威尼斯則徹底忽略照明的積極作用,成為一種自然生長的狀態。這或許還有不同的政治體制、人民審美主體不同的原因,在威尼斯這樣的歐洲國家,即使政府有意去做市政建設投資,也需要得到市民的允許,中國的快速發展模式絕不是歐洲國家所能效仿的。
建筑只有功能光,從內廊里漫出來,完全是為了滿足基本的照明需要。這個時候的威尼斯是最美的,一切都被染上幽藍的天光,暖色的燈和背景的藍形成對比,又跳躍又和諧。
在天光尚存的時候還能看到建筑的輪廓,主要是景觀燈對建筑做了補光。商鋪的光很溫馨,給人以親切熱烈的感覺。
有些景觀燈直接裝在水面的木樁上,也有在岸上做的裝飾類彩燈,但是和周邊并不協調。
無疑,這條水路只是為了交通而開設的,建筑照明和環境照明設計感幾乎為零。光是凌亂的,但我們還能接受的原因在于建筑岸線的完整性和連續性統攝了一切。
街頭水濱廣場的照明也很單調,但是景觀燈的形式和建筑的形態結合得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