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的基本常識與工作原理
摘要: 從5方面論述消防應急照明的基本常識與工作原理。
(1)疏散指示標志燈。其位置設在太平門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采用單應急方式,火災時由消防控制室發出信號接通。
(2)應急照明回路。該回路的照明平時起正常公共照明的作用,可通過照明開關控制。火災時能轉入應急狀態,直接接通應急疏散照明燈具,此時開關處于失控狀態,消防應急照明不受開關控制。
(3)一般公共照明回路。此類照明是一般公共照明,不屬應急照明,故可不接在帶蓄電池的回路,火災時也不要求立即接通。該類照明接在事故照明配電箱的普通回路可節省單獨設置配電箱的費用,不增加蓄電池的容量,管理比較方便。
(4)根據實際工程需要,應急電源配電箱還可以提供消防控制所需要的直流電源。
(5)對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重要房間,應單獨設置應急電源箱,應急照明應保證平時正常照明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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