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景照明建設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摘要: 本文簡要地介紹了城市夜景照明建設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一、概述
城市夜間景觀照明(簡稱夜景照明),CIE94號文件使用的名稱為夜間室外城市景觀裝飾照明(Exterior Lighting for the decoration of the night ur-ban landscape)。城市夜景照明是整個城市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夜景照明就是用燈光重塑城市景觀的夜間形象,是一個城市社會的進步、經濟發展和風貌特征的重要體現。目前世界上發達國家中不少城市的夜景有如燈的海洋,照明的要求、藝術水平、文化品位較高;發展中國家的夜景工程建設從無到有,發展也十分迅速。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城市夜景照明建設在不斷發展,但是比較集中的大規模的建設城市夜景照明工程還是從1989年上海啟動外灘和南京路夜景照明建設開始的。十多年來,北京、天津、重慶、廣州、深圳、大連、南京、青島、昆明、成都、西安、銀川、蘭州、烏魯木齊等許多城市,都進行規模不一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設。建設城市夜景引起了國內外社會各界,特別是城建和照明工作者的高度重視。通過對部分代表性城市夜景照明的調查和近年多次城市夜景照明學術會議交流的經驗以及國際城市夜景照明發展的趨勢三個方面總結分析,普遍認為在進行城市夜景照明建設和設計時,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二、城市夜景照明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按統一規劃進行建設的原則
隨著城市夜景照明的發展,人們逐步認識到城市夜景照明是一項系統工程,它包括城市的建筑物、構筑物、街道、道路、橋梁、廣場、公園、綠地,市內河道及水面,室外廣告和城市附屬設施,如公汽站臺、電話亭、書報亭和公用標志等等的照明,只有把這些構景元素的夜景照明協調、有機地組合在一起,進行統一的規劃,才能形成一幅和諧優美的夜景畫面。也就是說,城市夜景照明總體規劃是對一個城市的地區、景區、景點和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藝術性的總體考慮或籌劃。根據城市景觀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從宏觀上規定構景元素照明的藝術風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調等,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照明體系,作為城市夜景建設的依據。 調查近年國內外部分城市夜景照明發現,不少城市在開始進行夜景照明建設時,城市夜景照明總體規劃普遍滯后,夜景照明單位自發行事,各自為之,從而出現顧此失彼,該亮的不亮,不該亮的反而很亮的現象;或滿足于裝點燈把建筑照亮或加點彩燈完事,缺少藝術水平和文化品位,這樣整個城市的夜景景觀零亂,沒有主次和特色,夜景照明的總體效果較差;有的則為迎接節日慶典或其它重大政治活動,匆匆上馬搞的夜景照明工程,可謂粗制濫造,活動過后無人問津,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規劃是建設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照明的基礎。只有堅持按規劃進行建設的原則,也就是在體現本城市市容形象特征的夜景照明規劃的指導下進行建設,方能防止自發行事,避免浪費,以求城市夜景照明獲得較好的總體效果,并使城市夜景照明步人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
為了落實按規劃進行建設的原則,應做到:
(1)要在本城市總體規劃基礎上,制訂好城市夜景照明專項規劃,并嚴格地執行規劃。在制訂和執行規劃時,要求規劃定位必須準確,不能一般化。應按目前流行的地區形象設計(DIS)規劃模式(具體模式見第三章),使規劃真正反映本城市的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地理及人文景觀的內涵。例如北京城市夜景照明規劃定位是歷史文化名城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并重。把保持古都歷史文化傳統和整體格局,體現民族傳統、地方特色、時代精神融為一體,用燈光塑造首都北京的雄偉、壯觀的偉大形象。
(2)規劃要目標明確,突出建設重點。一般說反映本城市特征的景區或景點并不多,以北京為例,規劃時以天安門地區和北京城的南北中軸線及長安街東西軸線上的標志性的夜景工程作為重點進行建設。又如上海以外灘、南京路和陸家嘴地區的夜景工程為重點進行建設均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3)規劃應提出夜景照明建設的組織管理模式、實施方案和相應的政策措施。這是落實規劃的必要條件。
(4)經政府批準的夜景照明規劃具有法律效力,應嚴肅執行。執行過程中對規劃中的重點工程或項目要多加關心、支持,對不按規劃建設,破壞整個城市夜景總體效果的應有相應的處理規定,并令其改正,使建設夜景規劃落到實處。 關于規劃的制訂及執行的詳情,參見[4]。
(二)按標準和法規進行設計的原則
夜景照明標準和法規是進行夜景工程設計和建設的依據。也是評價夜景工程設計方案和照明效果好壞的準繩。因此,必須按標準規范辦事的原則應引起設計、建設和管理人員的高度重視。 調查發現,不少已完工的夜景工程,有的過亮,也有照度不夠,光的彩色和建筑風格不一,或是照明設備的防護等級不合規范要求,照明的質量指標嚴重偏離標準或規范的規定數據,甚至有少數設計人員對夜景照明標準知之甚少或不了解,從而嚴重影響夜景照明設計和建設水平的提高,或造成能源、設備和資金的浪費。 落實堅持按標準和法規設計和建設夜景工程的原則,要求設計和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標準、規范和文件,深刻理解其內容,并貫徹到夜景工程的設計和建設中去。與夜景工程設計和建設相關的標準規范很多,有的正在修訂中,目前可重點了解的現行標準規范有以下兩個方面:
(1)設計標準和規范方面:
1)JGJ/T1619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中的景觀照明標準。
2)CJJ45~1991《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
3)JGJ/T1 191998《建筑照明術語標準》。
4)GB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5)GB7000.12002《燈具的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中的室外燈具部分。
6)GB7000.31996《庭園用的可移式燈具安全要求》。
7)GB7000.51996《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的安全要求》。
8)GB7000.71997《投光燈具安全要求》。
9)GB7000.91998《燈串安全要求》。
10)GB7000.81997《游泳池和類似場所用燈具安全要求》。
11)GB50054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12)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13)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
14)GB5021794《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
15)JG/T30501998《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及配件》。
16)JGJ026.11999《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
(2)法規方面:
1)本城市的建設總體規劃,如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2)本城市的夜景照明總體規劃,如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建設綱要。
3)本城市市容環境工程規定,如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2002.9。
4)《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辦法》(京政辦發[1999]72號)。
(3)由于城市夜景照明在我國起步較晚,有關標準法規不健全,甚至還未制訂。因此,一方面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制訂這方面的標準法規,另一方面需參考國際上,特別是國際照明委員會(cIE)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設計和建設。CIE有關夜景照明的技術文件:
1)《泛光照明指南》CIE第94號出版物,1993年。
2)《城區照明指南》CIEl362000號出版物。
3)《機動車及步行者交通照明的建議》CIEll5出版物,1995年。
4)《機動交通道路照明建議》CIE第12.2號出版物。
5)《室外工作區照明指南》CIE第68號出版物,1986年。
此外,要求設計和管理了解北美照明協會,英國、德國、日本、俄羅斯、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夜景照明標準和法規對落實這一原則也是有益的。這方面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內容詳見[4]。
(三)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則 所謂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則就是指一個城市的夜景照明要有自己的特色。夜景工程數量不一定要多,關鍵是創建夜景精品,不要一般化。但調查發現,不論是夜景建設啟動較早的城市,還是近年新搞夜景照明的城市,夜景工程很多,但夜景精品甚少。我們應在現有的基礎上,按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則,以反映城市特色的工程或景點為重點,以創建精品為目標,把城市夜景照明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1.突出特色 一個城市的夜景照明是否有特色,關鍵是要準確地把握該城市市容形象的基本特征。我們知道,城市是一定地域中社會、經濟和科學文化的統一體。一般說構成城市市容形象有自然和人文兩個因素。自然因素是指城市的自然條件、地理環境,特定的自然條件形成特定的自然特色,這是構成城市市容形象的本底。人文因素是指人為的建設活動,是形成城市市容形象最活躍的因素。 如何從實際出發,把握各自城市形象的基本特征,著名的建筑大師張錦秋院士說得好:城市性質定品味,城市規模定尺度,歷史文化見文野,自然環境凝風格。這就是說應從四個方面把握城市形象的基本特征。具體作法是從了解城市的自然與人文景觀,調研城市歷史發展,確定城市標志性建筑(含城市雕塑)三個主要方面入手,通過社會調研,提出能反映城市形象特征的研究報告,作為規劃與設計城市夜景照明的依據。這樣就能創造有各具特色、個性鮮明的城市夜景照明,避免千城一面、彼此雷同的現象產生。
2.抓住重點,創建精品 對夜景精品的要求是多方面,如設計的藝術構思是否有新意?用光方法是否合理?照明技術是否先進?使用的照明器材的性價比是否好?是否節能等等,而最主要的是照明是否準確地塑造出被照對象的形象特征和它的文化內涵。如何利用燈光突出形象特征,創建精品呢?
(1)從塑造形象入手。光具有很強的藝術表現力,被譽為藝術之靈魂。世界上萬物的形象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人們感知識別。正確地利用光,包括用光的數量、光的色彩和照射方向等塑造被照對象的藝術形象,提升它的藝術效果和品位,否則就會導致形象的平庸和一般化。 用燈光塑造形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緊扣形象主題,被照對象的性質和地位決定了它的主題。這是進行照明構思和創意的出發點。用燈光塑造形象關鍵是不要離題。文不對題的用光不僅不能準確表現被照對象的形象,甚至還會歪曲形象。比如天安門地區作為全國政治文化中心,它的形象的主題是雄偉、莊重和大方。如果用商業或娛樂場所的燈光塑造它的形象,結果是適得其反,導致破壞或歪曲了它的景觀形象。
②抓住重點,畫龍點睛。人們說沒有重點就沒有藝術而落入平庸。抓住被照對象的重點部位,強化光的明暗對比,畫龍點睛,把要塑造的形象或細節突現出來,形成引人人勝的視覺中心,從而在觀賞者的心目中產生留連忘返的深刻印象。
③提倡使用多元的空間立體照明方法。從調查資料看,許多夜景工程不考慮照明對象的具體情況,采用單一的泛光照明方式,雖然照得很亮,但是照明缺少層次,立體感差,照明總體效果甚差,而且耗電量大,光污染的問題突出,達不到塑造形象,美化夜景的要求。因此用燈光塑造形象一般不宜用單一的照明方式,提倡使用多元的空間立體照明方法。所謂多元的空間立體照明方法,就是綜合使用泛光照明、輪廓燈照明、內透光照明或其他照明方法表現照明對象的形象特征及它的文化和藝術內涵。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