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產便攜式夾燈發消費者警告
摘要: 2008年10月24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便攜式夾燈發出消費者警告。
歐盟對中國產便攜式夾燈發出消費者警告
2008年10月24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便攜式夾燈發出消費者警告。本案的通報國為波蘭。該產品的Ref編碼為889150,EAN編碼為5608888891002。該臺燈可通過底座的塑料夾固定在家具上。歐盟成員國通用的螺紋燈泡均適用于該臺燈。
該商品被通報的原因為:該夾燈沒有防拉力裝置以防止電源線被拔出、與金屬部件接觸的電線缺少絕緣措施、電線焊接不正確、絕緣襯套易被拔出等原因,有引發火災和致使用者觸電的危險。該商品不符合歐盟的低壓指令以及相關標準EN 60598。
目前,經銷商已主動將該商品撤出市場。
為此,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建議國內有關生產和出口企業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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