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CLDA)綱領章程
摘要: 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CLDA)簡章: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由照明業內設計師、業內人士及個人自愿組成的。
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CLDA)簡章
本聯合會名稱為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英文名稱為China Lighting Designer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LDA。
中國照明設計師聯合會會輝
第一條 本聯合會是由照明業內設計師、業內人士及個人自愿組成;宗旨是: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設計師之間交流,促進照明行業的發展;
第二條 CLDA綱領
(一) 推動照明設計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 成員間信息內部公開,便于交流和接受監督;
(三) 提高照明設計師在相關行業的關注程度,擴展照明設計的地位;
(四) 加強與其他設計師組織(建筑、室內設計等)的交流;
(五) 組織培訓評比活動,提高設計師的設計水平;
(六) 組織設計師進行內部行業交流;
(七) 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照明設計師的隊伍;
(八) 向生產商反饋信息,推動生產商提供優質產品;
(九) 搭建照明設計師與產品供應商溝通的橋梁;
(十) 接受會員投訴,協助解決矛盾沖突;
第三條 本聯合會為自由自愿參與,只接受個人申請,不接受單位及團體會員
第四條 會員分類
會員:熱愛照明設計,參加過照明設計工作;
高級會員:熱愛照明設計,必須從事照明設計工作三年或以上;
專家級會員:從業五年以上,為照明行業做出突出貢獻;
學生會員:熱愛照明設計,在讀學生;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并遵守本聯合會的章程;
(二)自愿提出申請;
(三)積極參加聯合會活動;
(四)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經審核通過;
(三)會員接到批準入會通知;
(四)頒發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頒發會員證,擁有本聯合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出席會員大會,參加聯合會的活動;
(三)優先優惠獲得聯合會的服務;
(四)專業會員都有權使用CLDA可作名字后綴;
(五)所有成員可優惠獲得專業照明設計雜志;
(六)會員在尋找工作/職位時,可提供援助;
(七)聯合會舉辦研討會或其它會議,可減(免)費入場;
(八)聯合會承辦的其它大型活動,均可減(免)費入場;
(九)對聯合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十)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聯合會章程和行業道德規范,執行聯合會決議;
(二)維護本聯合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不得故意破壞聯合會專業名聲;
(三)參加和支持聯合會的各項活動,承擔并完成聯合會委托的工作;
(四)及時準確地提供聯合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五)積極向聯合會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會員不得以聯合會名義從事與經濟利益相關的行為或活動;
(七)會員不得在開展專業實踐或學術探討過程,違反法律法規;
(八)會員誠實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謊稱他們的專業資格,經驗或業績;
(九)會員不得干預另一個照明設計師的合同或與該客戶的合作關系;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向協會提出,并交回會員證,聯合會將取消其會籍。
第十條 對嚴重違反聯合會章程,損害聯合會名譽的會員,經討論批準,予以除名并取消會籍;對取消會籍和除名的會員,將收回會員證并在聯合會內部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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