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搞亮化工程 甘肅媒體有話就說
摘要: 鄭州亮化工程夜景燈造成光污染,“不夜城”帶來高耗能……亮化工程”也招來種種議論,甘肅媒體有話要說。
《人民日報》載,為了使城市亮起來,河南省鄭州市日前公布辦法,政府鼓勵沿街單位安裝夜景照明,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將給予補貼。然而夜景燈造成光污染,不夜城帶來高耗能亮化工程也招來種種議論。
應該說,亮化工程方便群眾夜間的出行,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延長和擴大市民及觀光者夜間活動的時間與空間,拉動夜間經濟,促進商業、服務業和旅游業的繁榮,可以提高城市形象,有益于外部投資環境的改善,是一件讓百姓稱快的事。然而,城市照明若刻意貪大求亮,便扭曲了亮化的本意,加大了能源需求和消耗,尤其是一些城市單純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規模、超豪華,建設和配置不切合實際的、不科學的照明工程,浪費了能源,加劇了供用電緊張,也造成了光污染,影響了居住休息和生態環境的和諧與平衡。這不僅難脫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之嫌,還會成為擾民工程。難怪人們會責問,亮化工程是否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相悖?究竟是亮了城市的面子還是傷了惠民的底子?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兩面性。誠然,過度亮化勞民傷財,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其背后的動機不乏是追求形象工程,撈取政績。可我們也不能因為這些亮化工程過度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將之一棍子打死,矯正過度,讓整個城市黑漆漆的。
不可否認,一些單位將亮化工程當成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影響市民正常生活、企業單位的用電。但一味地譴責并不能解決問題,倘若想盡辦法將亮化工程辦成民心工程,那效果肯定是大相徑庭。
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我們要根據城市建設和電力供應情況,緊緊圍繞城市社會生活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多吸納民意,合理規劃夜間照明的區域、時間和色彩,并盡可能地將老百姓關心的大街小巷的路燈納入規劃建設。同時,要嚴格限制發展和建設景觀照明,優先發展和建設城市功能照明,盡量選用較為溫和的光源,減少光污染。還要根據能源供給情況,實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監控和分時分地分段控制模式,采用節能技術,努力降低電耗,使經濟發展、城市形象與宜居環境達到和諧統一。此外,還應成立監督管理部門,在燈光照明、節能環保等諸多方面建立起嚴格的監管機制。尤其像鄭州這樣政府給與補貼的,一定要嚴把資金關,嚴防專款不專用,或假公濟私,或利用此名目將資金挪作他用,避免給政府增加不必要的負擔。這樣做,既保證人民群眾夜間出行的安全,又解決了地方電力不足的困難,節約財政開支,確保工業和居民生活用電,有利于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城市形象,那么,亮化工程就會變成民心工程,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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