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便攜臺燈遭歐盟消費者警告
摘要: 2008年9月1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便攜式臺燈發出消費者警告。
2008年9月1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便攜式臺燈發出消費者警告。本案的通報國為斯洛文尼亞。該臺燈燈座為陶瓷質地,主要技術參數為220~240V、50Hz、40W,雙重絕緣層結構;該產品的款式/型號為FL003,EAN碼編碼為3858883938272。
該商品被通報的原因為存在致使用者被電擊以及引發火災的危險。因為:(1)該臺燈導線的橫截面面積小于0.2m㎡,在使用過程中,燈體可能因過熱引發火災;(2)該臺燈的電線錨位不能起到應有作用,僅用60N的力即可將電線拔出,從而致使用者極易觸及帶電導體。該產品不符合歐盟的低電壓指令以及歐盟的相關標準EN60598。
目前,斯洛文尼亞主管部門已下令禁止銷售該商品。
為此,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建議國內有關生產和出口企業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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