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智能照明用于地下停車場的四大難點
摘要: 將LED智能化控制引入地下停車場,在照明燈具的工作模式上尋求突破,即實現“人來燈亮,人去轉暗,自動休眠,按需照明”,那么將充分發揮LED的節能優勢。但是不能否認,按需照明的LED智能照明在現階段引入地下停車場還存在諸多的難點。
新世紀LED網訊:地下停車場作為需要24小時全天候人工光源照明的場所,在滿足照度標準要求前提下,人們對其照明舒適度要求低于一般通用照明,且人員或車輛在此類場所的活動頻度有明顯的時段性差異。如果能將LED智能化控制引入,在照明燈具的工作模式上尋求突破,即實現“人來燈亮,人去轉暗,自動休眠,按需照明”,那么將充分發揮LED的節能優勢。
但是不能否認,按需照明的LED智能照明在現階段引入地下停車場還存在諸多的難點,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燈具價格偏高。目前,LED智能燈具價格往往高于傳統燈具5倍左右,所以在用戶還未體驗到其高效長壽等優點之前,比較難以接受。
第二,LED技術及產品的成熟度有待提高。行業早期對LED的過度宣傳造成公眾對其過高的期望,加上LED技術及產品離真正成熟(以穩定性、可靠性、標準化、互換性及經濟性等為代表)還有一定的路要走,這也阻礙了用戶嘗試的積極性。
第三,買方的不確定性因素。由于地下停車場對主體建筑的依存性,造成其建設周期較長,運營主體頻繁變更。在新建設項目方面,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運營方都對LED智能照明項目的投資與回報等問題把握不足,因此難于決策;對改造工程而言,物業部門合同期長短、業主觀念及支付能力都會限制LED智能照明項目的決策;一般只有自建自管自己受益的項目及公共設施項目,才易于實施。
第四,標準的權威性與時效性因素。相關標準對運營期間的建設項目缺乏約束力,使得隨意降低地下停車場照度成為運營方節省費用的第一選擇,就妨礙了新技術與新產品的推廣力度。此外,相關標準沒有顧及上文所述的地下停車場照明需求的“潮汐現象”,沒有更為細化的定義與照度標準值,使得用戶只能在照度達標但浪費電能和節約電力但照度不足兩難之間徘徊,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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