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監局:固定式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摘要: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7000.201-2008《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燈具》、GB 7000.1-2007《 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了檢驗。
近期,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和銷售的固定式燈具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9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的為3批次。在這19批次產品中,本市生產的產品12批次,不合格的為1批次;外省市生產的產品7批次,不合格的為2批次。
固定式燈具是列入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CCC)目錄的產品,認證機構為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截止4月底,本市有效獲證生產企業共23家,本次抽查本市生產企業23家,實際抽到產品的有11家,另有12家企業由于停產原因未抽到樣品。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7000.201-2008《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燈具》、GB 7000.1-2007《 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對產品的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火)和插入損耗(騷擾電壓)(所有檢驗項目均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安全檢驗項目)。
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下:
1.防觸電保護:GB 7000.1-2007第8章規定,燈具應制造成當燈具按正常使用安裝和接線后以及為更換光源或可替換的啟動器而必須打開燈具時,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帶電部件是不可觸及的。本次抽查中,該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屬質量問題嚴重;
2.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耐久性試驗):GB 7000.1-2007第12.3條規定,在模擬工作中周期性的發熱和冷卻的條件下,燈具不應變得不安全或過早的損壞。本次抽查中,該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屬質量問題嚴重;
3.耐熱、耐火和耐起痕(耐火):GB 7000.1-2007第13.3條規定,固定載流部件或安全特低電壓部件在其位的絕緣材料部件,以及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絕緣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應耐燃燒、防引燃。本次抽查中,該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屬質量問題嚴重;
4.諧波電流限值:GB 17625.1-2003規定,諧波電流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值。。本次抽查中,該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5.電源端子騷擾電壓:GB 17743-2007規定,燈具的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值。本次抽查中,該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12年固定式燈具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注:排名不分先后。
2012年固定式燈具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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