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福特:LED照明專利侵權血淚訴訟史
摘要: 2012年12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一審判決書,判決上海企一商貿發展有公司及其經銷商南京沃瑪燈家居照明器材經營部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犯史福特照明LED玉蘭燈泡專利權產品,“企一”賠償“史福特”90萬元經濟損失,并承擔訴訟費。維權之路還在繼續。
2012年3月30日,江蘇史福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紙訴狀把上海企一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南京沃瑪燈家居照明器材經營部告上法庭,起訴理由為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
2012年12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一審判決書,判決上海企一商貿發展有公司及其經銷商南京沃瑪燈家居照明器材經營部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犯史福特照明LED玉蘭燈泡專利權產品,“企一”賠償“史福特”90萬元經濟損失,并承擔訴訟費。
維權之路還在繼續。此后,史福特又對佛山雷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邁勒斯照明有限公司等企業和燈具經銷商提起訴訟。
從1996年至2010年,全球發生LED專利官司高達168起,涉訴專利達100項,涉訴區域包括美國、日本、英國、德國、韓國、中國大陸和臺灣,涉訴專利技術涉及襯底、外延、芯片、封裝等多個領域。
史福特董事長史杰自稱“行業打假模范”,打假決心堅定不移。“仿冒一家,打壓一家,這是我們的決心。兩年,三年,都要打(官司),追究它們(侵權方)的責任,非打不可,行業沒人打,我就要打。”在電話中,史杰激動地說出這番話。
某知名照明企業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侵權問題在照明行業其實一直都存在,已形成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從企業的角度去看,“盜版”的燈具不僅讓照明市場利潤縮減,更讓大量的照明企業不得不淪為外包和代工的基地,無力投入太多的資金去研發更好的技術和模具。
一年損失兩三億元
史福特此次遭侵權是公司于2 0 1 0年申請的L E D玉蘭燈實用新型專利。2010年5月27日,這款產品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為一種LED燈泡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1020205124.0,并于2011年1月5日獲得授權,至今合法有效。
根據史福特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LED玉蘭燈從最初的創意到樣品實驗,從小批量試產、規模化生產再到國內外市場熱銷,歷時3年之久,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新產品上市期間,史福特在國內外組織了新品發布會、推薦會等多種類型的會議和活動,并大量通過報紙、雜志、網絡、電視等媒體、銷售終端廣泛宣傳和試用,研發和推廣費用累計超過幾千萬元。
2011年初,史福特玉蘭燈泡開始在國內水晶燈市場掀起熱潮。據史杰透露:“2011年LED玉蘭燈泡銷售額占到整個公司銷售額的15%,實現一年近2億元的收入。”
到了2012 年7月初,史福特公司在市場上發現了大量“山寨玉蘭燈”。此后,史福特公司走訪了南京、鄒區和中山古鎮幾個國內燈飾批發集散地,通過實地調查取證發現,浙江、廣東、江蘇三大市場“山寨玉蘭燈”比比皆是。
“山寨玉蘭燈比正版玉蘭燈售價低,最低的比我們便宜50%。此外,一些山寨廠家更是采用低價策略誘使國內許多燈具市場的經銷商代理。”史福特公司銷售人員表示,“結果就是大量劣質的‘山寨’品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給史福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平均每個月最少損失一兩千萬元,一年下來就是兩三億元。”如今提起LED玉蘭燈泡在國內市場屢屢“被侵權”,史杰仍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訴訟背后的博弈
面對日益猖獗的仿冒侵權行為,在經過多次勸告無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成為史福特維護自身權利,凈化市場秩序的必要手段。
除了上海企一之外,史福特又對佛山雷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邁勒斯照明有限公司等企業和燈具經銷商提起訴訟。記者了解到,目前,史福特正對其他十余家涉嫌仿冒侵權企業采集證據,將在適當的時候提起訴訟。
談起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史杰也很無奈:“訴訟歷時太久,企業耗不起,市場更等不起。”目前,整個照明行業與史福特一樣遭遇產品設計侵權的案例并不少見,但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愿意走法律維權這條路。
“現在不停有人在侵犯元暉光電的專利,我們暫時沒有做任何動作,只是停留在搜集證據的階段。”惠州元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施毓燦表示,“元暉光電在產品線上已經布局了很多專利,只有不停去做專利布局,隨著專利池越來越大,將來企業就有談判的資本。”
“有些網站、網店經常打著我們的品牌去銷售產品,貨源根本就不是來自我們公司。這個數量目前不好統計,我們只能是發出警告信,如果情節特別嚴重才會考慮走法律途徑。”某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與“有所為”、“無所為”相比,國際大廠飛利浦照明就把專利當做商品來銷售。幾年來,飛利浦照明針對普通照明、建筑、娛樂和劇場等細分市場中所使用的品牌LED燈具推出了專利授權計劃。企業的特許專利使用費大概是銷售額的3%到5%不等,截至2012年10月全球已經有超過230家公司與飛利浦照明簽署了關于LED和SSL專利組合的授權計劃。
“為什么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因為劣幣是‘犯罪行為’,這種‘犯罪行為’所要付出的代價很低,即使抓到了也不會有什么懲罰性的措施。”施毓燦一語中的。
這就是LED照明應用廠家必須面對的一個市場環境,未來當LED照明產品的侵權事件越來越多之時,企業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這將會是一個無解的難題。
記者手記:
2012年11月下旬,當時史福特與企一的官司還沒做出一審判決。記者向史福特董事長史杰表明來意說要就L E D 玉蘭燈遭侵權一事進行深度報道,當時史杰用低沉的語調說,“你們做這個(報道)有用嗎,有用嗎”。電話進行到幾分鐘之后,史杰又激動表示,“你要是敢寫,你就這么寫,中國如果不保護知識產權,不保護技術創新,中國想成為創新型國家是不可能的,是做夢。”
這些話語或許可以看得出他本人對尊重知識產權的一種迫切需求。也許,一篇報道并不能為這個行業的市場規范起到多大的促進作用,但如果媒體無動于衷,又會是什么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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