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燈光節植入廣告太多遭質疑
摘要: 為期一個月的廣州第三屆燈光節開幕近半月,主會場花城廣場和上下九分會場均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觀賞,但今年的燈光節商業廣告植入信息太多,加之夜里現場小販猖獗,使節日美感打了折扣。
為期一個月的廣州第三屆燈光節開幕近半月,主會場花城廣場和上下九分會場均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觀賞,但今年的燈光節商業廣告植入信息太多,加之夜里現場小販猖獗,使節日美感打了折扣。
2013年廣州燈光節
現場:
10米路有6個廣告燈箱
在花城廣場,觀眾會發現幾乎每一處燈光作品的介紹展板,都附帶明顯的燈光產業相關公司的廣告。
二維碼體驗區內則印有廣州著名景點的大型宣傳畫,每隔十幾米,便印有一塊1米見方的商業廣告,遮住了宣傳畫中內容的主體,在另一處二維碼體驗區走廊內,短短10多米距離,更是設置了6個塑料廣告燈箱。現場有市民抱怨,廣告太多,破壞了宣傳畫的完整性,看起來也不美觀。
在花城廣場中部,有一個面積幾十平方米的“體驗館”,這個由環狀的燈光組成的裝置外,是某燈光照明企業的大型品牌標志,裝置內甚至有該企業生產的燈座、燈泡等作品展示。市民李先生說,“感覺就是一個企業的展覽臺。”
在上下九分會場,一個主體燈光裝置作品坐落上下九廣場中,但作品內部確是某商業地產的銷售部。
“平時在這里上班,晚上對面小蠻腰的燈光已經有點刺眼,廣場本身很多大樓樓體都有燈光,已經很亮了。”在花城廣場附近上班的李先生表示,夜里走過花城廣場,作品的燈光太刺眼,尤其是兩幅最大的主體作品,加上花城廣場本身的光源,“一圈下來,眼睛不太舒服。”
對于燈光節商業化的問題,不少市民另有看法。
市民董先生表示,本來燈光節就是一個嘉年華,沒有必要對作品苛求太多。
作品少創新不夠
去年國際燈光節,花城廣場和海心沙區域一共設置了24個藝術燈光節點和15個燈光裝置創意作品。
與去年相比,今年燈光節除了門口的燈光作品“魔菇”,海心沙公園內并未擺放任何燈光節作品。在花城廣場,今年的燈光作品僅20多件,燈光作品主要集中在花城廣場的南北兩邊,而花城廣場中間相當長一段都沒有布置任何燈光作品,燈光作品的設置并沒像往屆燈光節一樣呈現連續的布置。
除了數量大幅縮水,不少來觀看燈光節的觀眾還抱怨今年燈光節作品的質量不夠。“去年就跟這個所謂的‘魔菇’合影,沒想到今年還要再合影一次,都沒什么新鮮感了。”
政協委員:不應成“高級廣告燈箱”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作品不創新、商業味濃和光污染是觀眾最關心的三個問題,“既然燈光節是為了讓市民欣賞到好的燈光作品,應該盡可能地避免擾民。”韓志鵬認為,若廣告移植過剩,那么,只是把作品打造成了“高級廣告燈箱”,這就有些遺憾了,“市場運作是必要的,但是不等于直接將其表現為商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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