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政府“零投入” 撬動LED路燈全面節能改造
摘要: 目前改造項目全面完成并通過驗改,預計改造后年節省電費666.48萬元,年節電率將達72.28%。實現了政府省錢、社會節能、企業盈利“三贏”。
為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的號召,江門市城管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過公開招投標,于2013年1月起由中標企業投入資金對蓬江、江海主城區的路燈進行LED路燈替換改造,利用LED路燈高效、節能的特性,政府以改造后節省的電費,分期返還給企業,以支付路燈改造的成本和利潤。目前改造項目全面完成并通過驗改,預計改造后年節省電費666.48萬元,年節電率將達72.28%。實現了政府省錢、社會節能、企業盈利“三贏”。
江門市蓬江、江海兩區主次干道原有路燈大多是傳統高壓鈉燈, 其光源壽命短,使用年限約1-2年,能耗高,平均年耗電量高達1009.065萬千瓦時,折合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9306.6噸,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市城管局黨委通過“創新思路促改造”,從減輕政府財政壓力著手,采用政府“零投入”、“零風險”,由投資人投入資金并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通過節約電費返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對原有路燈進行改造。
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政府不用資金投入更新了市區路燈照明設備,完成廣東省綠色示范城市的LED路燈改造任務,所謂“零投入”;二是EMC企業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政府支付給EMC的款項全部來自能源(電費)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用戶“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政府。這種模式特別適用于沒有財政預算或缺乏足夠改造經費的部門。
目前,蓬江、江海主城區原有12000盞高壓鈉燈已全部更換成具有環保、節電、光效高、壽命長等優點的LED節能路燈,市區道路照明質量大為提升,照明效果得到了顯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
兩區路燈改造后,每年將減少用電量為729.35萬千瓦時,也就是意味著每年減少6726.8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效改善區域的環境污染狀況,為促進和帶動我市節能工作,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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