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質檢總局發布《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目錄(2016年版)》,其中照明類產品的監督目錄如下:
本《目錄》主要通過三個方面對重點工業產品進行風險評價:
(1)影響依法履職的管理性指標;
(2)影響公共安全的社會性指標;
(3)影響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費性指標。
根據上述風險評價指標,對每類產品進行綜合風險分析,按照風險高低劃分為Ⅰ、Ⅱ、Ⅲ級:
Ⅰ 級風險產品指與消費者密切相關,國內市場流通量大,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案例較多,涉及特定消費人群的產品;
Ⅱ 級風險產品指國內市場流通量大,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案例中等,監督抽查合格率較低的產品;
Ⅲ 級風險產品指國內市場流通量較小,或僅限于特定環境使用,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案例較低的產品。
護眼燈在燈具中是唯一的I級風險等級
護眼燈——顧名思義就是要能起到保護眼睛的作用,要從各方面杜絕一切能傷害眼睛的問題出現。
購買護眼燈的消費者更多的是有小朋友的家長,使用者是小朋友,可見護眼燈有特殊的使用人群,而且是我們最關愛的下一代,因為小朋友的眼睛還處于發育時期,不良的燈光會對眼睛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所以護眼燈質量的監督工作不容忽視。
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護眼燈”,搜索結果有 100 頁之多,絕大部分為 LED 臺燈,產品價格從六十元到二萬多元不等。可見市場上護眼燈這個類別的產品品類繁多,價格幅度也很大,必然導致質量參次。
最重要的是國家對護眼燈這一類別的產品沒有強制性的規范和條文,簡單來說就是到底什么樣的燈,才算是護眼燈,沒哪個標準說明白。無法可依,導致監督工作困難重重。
針對“護眼”燈可能存在的質量安全風險,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護眼”臺燈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此次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注有“護眼”或“無頻閃”等字樣的臺燈
32 批次,結果卻顯示,有 30 批次樣品不符合本次監測的要求,占總批次數的 93.8%。
此次監測中,有 8 批次“護眼燈”閃爍項目檢測值超過了低風險限值要求;28 批次照度過低或照度均勻度超過限值。本次監測還同時采集了 28
批次普通臺燈進行比對監測,結果表明 22 批次樣品不符合本次監測的要求,占總批次數的 78.6%。
監測顯示,所謂“護眼”臺燈并不一定比普通臺燈更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