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出口約旦的LED燈管因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遭到禁止銷售,下架退運。
經浙江溫州檢驗檢驗局調查,該批LED照明燈管電氣參數標識為160V~240V、50/60Hz、32W,于2015年10月分兩批出運約旦,共計3000只、貨值21300美元。今年6月,約旦市場品質監管部門對其實施抽查并送中東檢測和技術服務實驗室(MELTTS)按IEC60598-1:2008標準實施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樣品燈管的電氣強度、端頭連接標志、導線截面積、外部接線等不符合標準規定,禁止該批燈管在市場上銷售,要求進口商作下架銷毀或退運處理。經過與生產企業的溝通協商后,約旦進口商將未銷售的2053只LED燈管予以下架退回,給生產企業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為此,溫州局提醒廣大出口企業:近來中東、非洲等國家和地區對進口產品的要求不斷加嚴,如,埃及、蘇丹、海灣合作委員會都要求進口產品必須符合本國的強制性標準或國際標準,因此,必須轉變多年來形成的亞非國家產品質量要求標準低的慣性思維。要按照進口國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做好生產管理環節的嚴格把關,強化產品的質量控制。否則,不僅會使企業蒙受損失,也會影響中國產品質量的國際信譽,亟須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