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8日說,證監會修訂再融資相關規定后,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將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會出現“微調”。
鄧舸說,并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重組辦法的相關規定,即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
另外,除涉及到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還繼續執行重組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并購重組配套融資的定價則將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詳細來看,細則主要通過三招對再融資進行約束:
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于18個月。
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多位證券業內人士形容,這本質上是對機構間的定增做了嚴格限制,對融資做出“結構性調整”,其最終出發點就是為了注冊制的順利進行。
同時根據相關數據統計,2016年定增市場募資總額達到15806億元,再創歷史新高,此前的2015年也有將近1.5萬億規模。
但是2016年已發行競價定增截至2017年1月8日的浮動絕對收益率均值僅為13.56%,與2015年同期發行的競價定增的解禁收益率均值24.56%相比下降近半。
定向增發再融資新規出臺,算是為資本市場正本清源之舉。
現在的新規則就是再融資相隔要18個月,也就是圈錢可以,注意次數。而且最大融資不能超過總市值20%,也就是,圈錢可以,注意金額。有能耐做大公司市值,就可以有更多融資機會。
當然,并購重組的相關行為就沒有納入到18個月的限制。這個18個月的間隔限制,主要包括了,IPO,增發,配股,新公開發行股票募集現金這四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