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室正對餐館LED招牌,光線刺眼,居民夜不能寐;道路兩邊,霓虹燈閃爍干擾視線,駕駛員高度緊張;看似高大上的LED廣告牌,卻暗藏“危機”……

“廣告招牌燈光太亮了,到了晚上,不開燈,房間都是亮的。”近段時間,成都晚報民生熱線86617208接到了不少市民有關戶外LED顯示屏和招牌光污染帶來的困擾和投訴。什么是光污染?成都又是如何應對的?來看記者的調查。
·市民反映·
對面廣告牌太亮 拉上窗簾都惱火
夜晚的城市,戶外LED顯示屏及招牌隨處可見,不少市民意識到,絢麗的廣告招牌太多、太亮也是一種污染。家住紅星路二段的陳女士,臥室正對街對面的火鍋店,每天天還沒黑,火鍋店的廣告牌就亮燈了,“太亮了,嚴重影響休息!”陳女士說,本來家里的窗簾算是比較厚,可只要對面的廣告牌一亮,就算拉上窗簾屋子里也是亮堂堂的,有時候亮到深夜一兩點都還沒關,影響睡眠。
除了對市民生活有影響,LED顯示屏或招牌燈太亮還有潛在危害。“有些路段很多LED顯示屏和霓虹燈都整晚亮著,還會不停閃爍發光,眼睛受不了。”在一家科技公司值晚班的市民李先生說。
·記者走訪·
廣告牌亮度沒具體標準
制作商:要多亮就做多亮
4月上旬,記者曾來到成華區羊子山西路附近,路邊火鍋、串串等商家的LED廣告牌,大的小的,靜止的、閃爍的,十分刺眼。
在街道另一邊,記者看到,臨街小區住在低層的居民都緊閉著窗戶窗簾。“遠遠就能看見那些招牌了,擔心小孩子眼睛受影響,只有盡量少往那邊走,畢竟別人做生意我們也不能說什么。”住在附近的張阿姨告訴記者。
路邊LED廣告牌為什么會這么亮?“想要暗一點就少安幾個燈,想要亮就把發光字里面的空間排滿燈。燈泡都是LED,還節能環保。”一位廣告制作商家告訴記者,發光LED燈有“一般亮”和“超亮”,而每天接單最多的是“超亮”,“要多亮就給你做多亮。”當記者問到是否有規定限制廣告牌亮度時,商家表示沒聽說過。
成都發布的招牌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要求,商業區、特殊街道和特色商業街招牌配置的夜景光源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但對招牌的亮度并沒有具體的參數或標準。
那么,給居民帶來困擾的LED廣告牌該由誰管?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成華區城管局城市景觀管理科,隨后,雙水碾街道城管科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將要求該路段部分LED廣告牌過亮的商家進行整改,未整改的廣告牌將進行強制拆除。
昨晚8時,記者再次來到成華區羊子山西路看到,街邊大部分商鋪的招牌已經整改,不過,寬壩子老串串、清湯黃牛肉、湯鍋王等商鋪的招牌仍然有些刺眼。
·市城管委·
顯示屏22:30后未關燈
市民可撥打12319投訴
記者了解到,從4月中旬起到6月20日,市城管委正在全市范圍內集中對違規LED顯示屏及招牌進行專項整治。整治范圍主要涉及各區(市)縣主街干道、商業及娛樂集中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等區域。將重點針對違法LED顯示屏、不規范設置的LED發光字招牌,以及市民投訴舉報光源過亮照明設施等情況進行集中排查整治。
其實早在2014年12月,《成都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管理規定》就已正式實施。《規定》明確,戶外LED顯示屏最晚關閉時間為22時30分。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發現違規設置和使用LED顯示屏和招牌情況,也可撥打城管服務熱線12319投訴。
律師說法
尚無針對光污染的法律法規 檢測損害后果成處理難點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逢逢介紹,雖然目前國家并沒有制定針對光污染的法律法規,但我國現行民事法律法規中已經具有了處理光污染案件的直接或間接的法律法規依據。
首先,要弄清楚光污染源的主體,且要確定這個光污染源對他人是否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如果污染源主體和受損害主體這兩個因素成立,就形成了損害他人利益的法律關系,相關部門便可以依據環保方面的法律進行處理。其次,受光污染源影響的相關的居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光污染源主體承擔因污染行為造成損害的賠償行為。
“從法律基本概念來說,任何污染都是違法的。任何對個人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都是違法違規的。光污染也是一種污染。國家現在雖然還沒有明確光污染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儀器可以檢測損害后果,不等于對這種損害的行為不予制止。”陳逢逢說。
·延伸閱讀·
防止光污染 國內城市這樣干
■2004年 上海市《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范》規定,燈光不可射入民居,所有面對住房的燈具要避免外溢光、雜散光射入臨近住宅的窗戶。
■2008年 北京市戶外電子顯示屏設置規范規定,在商業區及其周邊設置的戶外電子顯示屏,夜間亮度值應小于等于1000cd/m2,其他地區夜間應小于等于400cd/m2。
■2014年 廣州市光輻射環境管理規定明確,住宅周邊100米范圍內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禁止設置玻璃幕墻。廣告、標識與招牌不得產生光輻射污染,不得影響機動車正常行駛,不得干擾通信、交通等公共設施正常使用。
·名詞解釋·
光污染
光污染,是指燥光對環境產生的污染。廣義的光污染包括一些可能對人的視覺環境和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事物。日常生活中,光污染多為由鏡面建筑反光所導致的行人和司機的眩暈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燈光給人體造成的不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