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濟南市工商局官網發布流通領域燈具類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結果顯示,2個批次的燈具類商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內部接線及電氣強度不合格。
為加強濟南市流通領域燈具類商品質量監管,切實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018年2季度,濟南市工商局委托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我市流通領域經銷的家用燈具類商品進行了法定抽查檢驗。
本次抽檢主要依據GB7000.1-2015《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7000.201-2008《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燈具》等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重點檢測了燈具類商品標記、結構、外部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耐久性和熱試驗(正常工作)、防塵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耐熱等與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強制項目。2個批次的燈具類商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內部接線及電氣強度不合格。
目前,濟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對本次抽查檢驗中發現的經銷不合格燈具的經營者進行了立案調查,并責令銷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并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領域經營者銷售與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單中,同一商標的同一規格型號的商品,應當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已經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可繼續銷售。各級工商部門將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對沒有對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對向我市流通領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產企業,市局也已通過《通報函》形式通報給生產企業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濟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燈具商品時應優先考慮購買品牌知名度較高、口碑較好的商品,并保留購買時憑證。購買時要先行檢查商品包裝是否完好、商品標識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包含廠名、廠址、型號、規格、合格證明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