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發布2018年浙江省摩托車車燈產品監督抽查結果,抽查了寧波、溫州、紹興、臺州等4個地區15家企業的15批次摩托車車燈產品,不合格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為6.7%。
結果顯示,臺州市一馬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IM-D-VJR101型摩托車車燈(摩托車前組合燈)(2018.4)樣品被檢出一般要求、光色項目不合格。
消費指南:
1、消費者在使用和選購摩托車燈具和燈泡時,應注意:本體上是否有明顯的3C認證標志,是否標明廠名、廠址、產品型號、標稱功率、標稱電壓、燈泡類型、執行標準。選購摩托車車燈燈泡時應注意與原燈泡的型號是否一致,不得隨意購買大功率的燈泡,否則會燒壞燈具。
2、消費者在選購摩托車燈具時不要只注重產品價格。市場上摩托車燈具從十幾元到上百元不等,質量參差不齊,而配套燈具的價格基本上在幾十元左右,但由于成本問題配套產品一般不會在汽配市場上流通。
3、應盡可能選購一些知名廠家的產品。這些企業以配套為主,也有產品在汽配市場上流通。消費者在選購時應考慮選擇使用這些企業生產的摩托車燈具產品。對于只做汽配市場的廠商的產品也可以考慮購買。
2018年摩托車車燈產品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發布時間: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