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LED路燈標準實驗方法
上傳人:未知 上傳時間: 2011-05-16 瀏覽次數: 179 |
1.6 基本電性能試驗
用附錄A.2規(guī)定的電壓表、電流表測量直流供電的燈的功率(5.3)、功率因數(5.4)。
用電量測量儀(也稱數字電參數表)測量交流供電的燈的功率(5.3)、功率因數(5.4)。
由于并接于電路的電壓取樣存在一定的旁路電流,串接于電路的電流取樣存在一定的電壓降,因此應用時要根據被測LED燈的電壓和電流的實際大小來決定選取電流表內接法或電流表外接法。當電流較大,或引線較長時,可用四線法作電壓取樣。
(a)電流表內接法 (b)電流表外接法 (c)四線法電壓取樣

圖5 電性能測量示意圖
1.7 電磁兼容
燈的無線電騷擾特性(5.5.1)試驗按GB 17743的要求進行。
燈的輸入電流諧波(5.5.2)試驗按GB 17625.1的要求進行。
燈的電磁兼容抗擾度(5.5.3)試驗按GB/T 18595的要求進行。
臺灣標準
6.4 電壓變動特性試驗
LED路燈進行第6.3節(jié)之配光特性試驗時,于輸入端子間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90%及110%額定電壓,量測LED 路燈之中心光強度。
6.11 電磁噪聲試驗
LED路燈依CNS 14115規(guī)定之試驗方法進行試驗。
聯(lián)盟標準
5.3 電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LED道路照明產品的無線電騷擾特性應符合GB17743-2007的要求;
LED道路照明產品的電磁兼容抗擾度應符合GB/T18595-2001的要求;
輸入諧波電流應符合GB17625.1-2003的要求。
深圳標準
8.6 電磁兼容性能
LED道路照明產品的無線電騷擾特性應依據GB17743標準要求進行測試;
LED道路照明產品的電磁兼容抗擾度應依據GB/T18595標準要求進行測試;
輸入諧波電流應依據GB17625.1 標準要求進行測試。
五、安全性能試驗方法
廣東標準
9.2 安全
按GB 7000.1、GB 7000.5、GB19510.1和相應的國家標準或國外標準進行檢驗。
陜西標準
1.8 安全檢驗
燈的安全要求(5.1)檢驗按GB 7000.1、GB 7000.5及國家相關安全標準的要求進行。
1.9 外形尺寸和外觀質量檢驗。
臺灣標準
6.1 安全性試驗
依CNS 14335及IEC 60598-2-3相關章節(jié)進行試驗。
聯(lián)盟標準
第5.2條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標準的要求進行試驗。
深圳標準
8.3 安全一般要求
依據GB7000.5和GB7000.1標準要求進行測試。
六、散熱和溫度相關試驗方法
廣東標準
9.7 最大溫度
按GB7000.1?2007中第12章的規(guī)定進行。
9.8 最大熱沉溫度
選取LED中的熱沉溫度最高者,在該LED最靠近底部的散熱器放置熱電偶。
陜西標準
6.4.1 低溫工作試驗
按GB/T 2423.1的Ad類方法進行。試驗溫度為工作溫度下限,試驗時間48H。試驗期間燈能正常工作,試驗結束后,在室溫下恢復2H,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5.2.2的要求。
6.4.2 高溫工作試驗
按GB/T 2423.2的Bd類方法進行。試驗溫度為工作溫度上限,試驗時間48H。試驗期間燈能正常工作,試驗結束后,在室溫下恢復2H,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5.2.2的要求。
6.4.3 低溫存儲試驗
按GB/T 2423.1的Ab類方法進行。試驗溫度為存儲溫度下限,試驗時間48H。試驗結束后,在室溫下恢復2H,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5.2.2的要求,通電后,燈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
6.4.4 高溫存儲試驗
按GB/T 2423.2的Bb類方法進行。試驗溫度為存儲溫度上限,試驗時間48H,試驗結束后,在室溫下恢復2H,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5.2.2的要求,通電后,燈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
6.4.5 恒定濕熱試驗
按GB/T 2423.3的方法進行。試驗溫度40℃,相對濕度95%,試驗時間48H,試驗期間燈能正常工作,試驗結束后,在室溫下恢復2H,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5.2.2的要求。
臺灣標準
6.5 溫度循環(huán)試驗
在 操作狀態(tài)下從室溫上升至50℃±2℃,保持16小時后,降溫至-5℃±2℃,保持16小時,再升至室溫,此為1次循環(huán),重復進行2次。升溫、降溫率為0.5℃/分鐘至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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