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公共場所照明設計日漸興盛
摘要: 公共場所照明設計是一門日漸興盛的新型藝術,沒有任何固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投身其中的藝術家各自追求著不同的觀念與風格,但有一個核心爭議始終存在,那就是應該亮到什么程度,應該暗到什么程度。
公共場所照明設計是一門日漸興盛的新型藝術,沒有任何固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投身其中的藝術家各自追求著不同的觀念與風格,但有一個核心爭議始終存在,那就是應該亮到什么程度,應該暗到什么程度。黑暗與光明的關系在這個領域具有獨特的重要意義,不同觀點的爭執很可能決定未來的孩子是否還能數到黑天鵝絨般夜幕上的星星。
保羅·塞尚不喜歡正午的陽光,認為那妨礙了他的工作。他常常一邊收起畫筆一邊怒氣沖沖地抱怨:“這種光線把一切都湮沒了。” 塞尚逝世的1906年剛好是電燈泡問世25年。假如他活到今天,面對不分晝夜、無處不在的炫目光線,又會說什么呢?肯定瞠目結舌。
過于強烈的光反而會“湮沒”了別的事物,很多人在抱怨: “反對光暴力的侵擾!”“我不喜歡太強的光線。”“我討厭爆炸式的光照!它把一切都毀了!”“太多照明是世紀病。”在城市照明的發源地法國,說這種話的有文化遺產局前任局長克里斯蒂安·杜巴維翁和政府出資的名勝古跡設計照明系統項目負責人文森特·瓦萊爾,還有一些業內人士。
聽聽四位熱衷于用光重塑夜晚都市輪廓線的法國頂尖設計師怎么說—— 愛黑暗勝過光明
當今最偉大的舞臺燈光師之一雅克·魯維赫利斯在音樂廳和劇院留下卓然之作,也同樣出色地為薩爾拉市和博德普羅旺斯的村莊披上光的彩衣。他說:“當光線太多時,你就什么也看不見。我選擇燈光設計的職業,是因為我熱愛黑暗。”
雅尼·凱爾薩雷非常追求個人風格,他對夜的感受也與眾不同:“我并不是在與夜晚作戰,而是與她調情。她是我最好的盟友,使我能夠重新映亮萬物,使它們與白日的模樣迥然不同。”
把巴黎蒙馬特爾高地“光之徑”的構思從圖紙搬到現實的帕特里克·里穆說:“我愛黑暗勝于光明。”
定居巴黎20多年的日本雕塑家、攝影師田原桂一對“花都”充滿熱愛:“我在這里看到的光與在日本看到的完全不同。天空的顏色是那么純凈透徹,仿佛可以在藍天深處看到宇宙空間。”他談到設計觀念則走得更遠:“黑暗是光明的一部分。”
這些塑造光明的藝術家也想塑造黑暗,他們不得不經常與市政部門的負責人、鐘情于強光的建筑師據理力爭。無論是出于安全考慮,還是為了讓人們的眼睛感到舒適,黑暗都是必不可少的。正如文森特·瓦萊爾所言:“如果一條人行道、一個街心廣場或一條高速公路被照得太亮,司機們就會開得更快,甚至釀成更多的事故。另外,湮沒在光亮之中的公共場所把行人都變成了潛在的獵物,從哪里看都是一覽無余。”“一座建筑物、一處名勝如果被置于過于強烈的照明之中,就會壓抑它的細節之美、抹殺它的立體感,最終歪曲了景象,顛倒了預期的視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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