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出口屢遭歐盟壁壘 究竟誰的錯?
摘要: 近年來,我國以外向型出口為主的企業在對歐美國家的出口貿易中頻頻遭遇各種危機,從早期的被訴反傾銷到后來的技術專利壁壘增多,我國一些行業和企業在國際貿易中損失巨大,本文展開深入分析。
近年來,我國以外向型出口為主的企業在對歐美國家的出口貿易中頻頻遭遇各種危機,從早期的被訴反傾銷到后來的技術專利壁壘增多,我國一些行業和企業在國際貿易中損失巨大,今年以來,產品質量問題在發生貿易出口壁壘事件中做占的比例愈發突出,讓中國制造在國際出口貿易中飽受輿論的質疑,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質量控制、標準認證,大批產品質量不過關的中小制造企業面臨生存危機。特別值得照明行業關注的是,2008年歐盟快速預警機制RAPEX系統對我國照明燈具制造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連續通報,大量產品面臨被召回,外銷型照明企業的損失不斷加大。
截止2008年第48周,歐盟快速預警機制RAPEX共通報了121個照明產品,明確要求有安全問題的產品必須回收或禁銷;在121個歐盟通報的照明產品中,"燈串"類產品,共44項;在歐盟統計的"燈串"產品的產地分類中,只有2類:產地中國共32項,產地不明共12項,在凸顯我國節日燈串產品在歐盟市場中的絕對壟斷地位同時,也暴露了該類產品的質量問題非常嚴重,在歐盟通報的照明產品中的比率高達1/4以上。
就此問題,筆者通過分析和調研,發現歐盟通報的有質量問題的燈串"產品中,90%是傳統白熾燈泡的燈串,只有不到10%的LED燈串被通報;被通報的廠家也大多數是江浙和廣東地區的中小型企業。如:南京的EVERMORE品牌,浙江的TONGHUI品牌,東莞的DMC品牌等;
此次通報的燈串"問題產品的不良原因,主要集中以導線太細,絕緣材質不良為較突出的問題,這其中的主因還是2008年原材料漲價,企業利潤受壓,為保證利潤,控制產品成本,降低產品質量,風險意識不高,導致了產品在歐盟禁銷的嚴重后果;
2008年被通報的產品雖原產中國,但是采購商多來自西歐,在歐盟中這些國家大多數是經濟情況相對不太發達的地區:如斯洛伐克11項、西班牙10項、匈牙利7項、希臘4項、立陶宛2項,這些歐盟國家采購商樂于采購我國廉價的燈具產品,采購商質量意識淡薄;而在荷蘭、意大利、德國、法國等西歐貿易較發達的歐盟國家,形成的采購規模已逐步集中在我國為數不多的進口商,產品質量瑕疵的概率就小的很多。
據了解,歐盟消費者對中國制造產品的安全信息的了解,大多是通過歐盟快速預警機制RAPEX系統實施。歐盟進口貿易摩擦預警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進口監督機制:基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實施的市場監督機制、基于產品安全目的而實施的食品類快速預警機制(如RAPEX);歐洲RAPEX通報系統,是歐盟關注"非食品類的消費品"的產品安全的重要信息發布網,也是歐盟與中國貿易磨檫的重要信息來源。近些年歐盟消費者保護委員有關負責人多次訪問我國,并督促我國政府改善出口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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