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舉步維艱 發展新模式可操性低
摘要: [導讀]項目是否適合EMC模式,取決于項目的規模和電費標準兩個要素。同時受困于“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也是大多數企業保持觀望的重要原因。
電費與規模的博弈
“看上去很美”的EMC模式,在現實執行中卻是阻力重重。
“并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適合EMC模式。”張玉生對記者分析,EMC模式的特點在于,節約電費越多,項目投資回收周期越短。
這取決于兩個因素。首先是項目的規模,即項目替換的燈具數量,數量越大,所節約的電費越多。但這在某種程度上,反而與政府節能的理念相沖。“從節約的角度考慮,部分地市政府的路燈照明經常采取"點花燈"的節能使用方式。”考察過多地路燈市場的深圳萬潤科技董事長李志江解釋,尤其在二級城市,每晚過零點之后,路燈往往隔一盞才亮一盞。
“從節約的角度看,電費因此會省掉一半。但從EMC模式執行來看,意味著投資回報期,將拉長一倍。”李志江尷尬地認為:“對于LED企業而言,越是節約的地方,反而越不適合EMC模式。”
其次,電費標準也是EMC模式的另一大關鍵變量,即電費越貴,節省的電費越多,越利于EMC合同的執行。但在現實中,各地參差不齊的電費標準,成了EMC模式推廣的另一層阻力。
“一個地區如果電費很低,EMC模式是很難實施的。”張玉生給記者舉例說,華燁曾考察江蘇省多個地市,當地平均電費僅約0.5元/度,“相比較深圳等約0.9元/度高電價地區,江蘇若采取EMC模式,其投資周期要延長一倍”。在考察了江蘇多個路燈項目后,華燁還是選擇了放棄。
事實上,單從電費的角度看,由于工業用電電費遠高于民用用電,工業照明的LED替換市場潛力巨大。“我們也在關注工業照明市場,但該市場往往單個項目規模有限,依舊不利于EMC執行。”張玉生坦言,想找一個高電費、大規模的LED替換項目,并不太容易。 受制“收支兩條線”
電費與規模受限,還不是EMC模式在LED產業推行中遇阻的全部因素。
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在國內LED照明領域,超過70%以上的市場是市政照明工程。盡管國務院多次提出,大力促進LED等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但據了解,在基層政府主導的LED照明替換市場,EMC執行依舊步履維艱。
政府各部門對待EMC模式,可謂態度微妙。一個現實的問題,當前政府部門現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具體到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其電費支出,出口均在財政部門。
“從表面看是用電的部門不花錢。”一位參與過政府EMC項目的LED企業負責人分析,這直接導致具體的政府部門,對待節能減排LED產品替換的動力不足。
不止于此,同樣受困于“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另一家試圖參與EMC項目的LED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現行的政府部門的財務制度,政府部門沒有獨立的電費支付權,讓替換LED等新能源節省下來的錢,難以兌現。”
深圳易特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長馮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原本計劃用EMC模式開拓市政工程市場,“但最終因找不到對口的費用支付單位,而被迫放棄”。
一位不愿具名的LED企業高管直言,由于EMC項目執行周期較長,其間政府機構和人員的調整變動,將給EMC合同未來的執行帶來很大的不確定因素。在此背景下,作為融資中介的銀行,也不敢輕易放貸。
“EMC在LED照明市場的實行,目前國內還缺少成功的樣本。”多位LED企業高管表示,政府如何統一協調EMC項目的執行,將是EMC項目能成功實施的關鍵。
2008年4月,華燁集團與江西景德鎮市政府簽約EMC路燈改造合同,合同金額5000萬元人民幣,是國內LED路燈領域第一個上規模的EMC項目。“地方政府的協調和統一管理,在合同執行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張玉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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