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應征單位:
廣州市照明建設管理中心照明工程常用設備材料推薦品牌(點光源)正在公開征集,現對應征人在閱讀征集文件后書面提出的問題進行澄清及解釋和征集文件需修改補充的問題進行說明。本答疑紀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對應征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答復,第二部分為對征集文件需修改及補充的問題進行說明。凡征集文件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第一部分 對應征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答復
(一)全檢測的征集費用為9300元,光學檢測的征集費用為 2300元,如一款燈具因光色(色溫等)的區別有多款型號時,是否可以只取一個型號做全檢測,另外幾款只做光學檢測?
答:否,每款點光源燈具都須做全檢測。
(二)點光源燈參中: RGBW或RGB混白光時,各點顏色要一致,目視效果無雜色,請問能否具體一點描述這個要求?
答:單燈混色均勻,目視為單白效果,不可有雜散光。
(三)六款點光源工作電壓招標資料分別為DC24V或者≤DC36V,但是PEH1-9D-1的電壓是 DC12V。能否統一電壓DC24V?
答:PEH1-9D-1應用于岸線,有江水倒灌的可能,要求DC12V。其它點光源≤DC36V即可,建議為24V。
(四)3. 1. 6芯片、電源品牌可以與本次征集要求不同,功率、色溫可以與本次應征產品可以上下浮動30%;附表1資格審查表第6點“功率、色溫可以與本次應征產品可以上下浮動20%”、附件6 :“功率、色溫可以與本次應征產品可以上下浮動20% ”。前面是“上下浮動30%”,后面兩次都是上下浮動20% ,到底以哪個為準?
答:點光源以30%為準。
(五)4.6.1 應征文件評審含技術、商務、價格評審,技術分權重65%,商務評分權重15%,價格分權重20%,初審評審滿分為100分。但是在附表二、技術評分表中各個加分項的總額才40分。
答:附表二中的加分項總分為55分,燈具當所有標★必須合格項全部檢驗合格得10分,共65分。具體詳見附表二后面的評分細則。
(六)附表三商務評分表第1點城市景觀照明供貨業績評審標準,在2013 年1月1日以來完成的同類業績,按合同或中標金額累計總額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得1分,其余得分0. 5 分。這個合同或中標金額累計排名,對于合同的個數有沒有要求或者限定?對于一個市政亮化照明項目有多個合同可以全部累計嗎?同類業績是指市政亮化照明項目嗎?
答:對合同個數沒有限制,一個市政亮化照明項目有多個合同可以全部累計(原件備查),同類業績是指城市景觀照明供貨業績。
(七)如果同類型燈具(因為光學指標不同的多種款式),我們選其中一種款式全檢將于1月5日送達。但其他該類型只進行光學檢測的款式,能否1月5號之后送達?
答:否。
(八)商務評審表中第4項,該項中"常駐本地化服務機構"是怎樣定義的,經銷商或辦事處是否屬于其中?
答:是。
(九)招標文件第四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的“2.6 所有LED燈具芯片必須在科銳(CREE)、飛利浦(lumileds)、歐司朗(OSRAM )、日亞(NICHIA) 的品牌范圍內選擇,封裝顆粒須為原廠封裝,須提供報關單或原廠證明;所有LED燈具電源(控制裝置)必須在飛利浦(lumileds)、歐司朗(OSRAM)、茂碩 (MOSO)、明緯(MEAN WELL) 或同等質量及以上的品牌范圍內選擇,須提供報關單或原廠證明。”問:LED燈具、LED電源均無報關單與原廠證明、能否提供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答:否。
(十)招標文件第三頁3. 2實物樣品,關于本次征集的燈具款式每種款式須提供兩個燈具。問:請問是否第二章點光源的類型和款式匯總表中所有燈具款式都需要提供2個?此類燈具共有 6 款燈具,是否每款都需提供2個?其附表中需要支付檢測費用,其費用是征集合格后支付還是現場確定燈具數量后支付?
答:應征人按照自身情況選擇的提供的應征產品款式數量,每款提供2個燈具樣品。檢測費用在現場提交燈具前支付。
(十一)征集文件中附件12和附件 13格式,請問產品技術規格書和產品技術參數有什么區別?
答:技術規格書主要描述該設備的主要功能、用途、設計和制造標準和主要技術參數等。產品技術參數是指產品的亮度、色溫、光束角、波長、配光曲線等技術指標。
(十二)請問征集文件上冊的主要業績證明材料是指近三年 (2013 年至今)在城市景觀照明項目工程中類似產品的使用業績嗎?下冊的其他業績證明材料是指無限定年限工程類型的業績嗎?
答:上、下冊業績證明材料均指近三年 (2013 年至今)在城市景觀照明類似項目的供貨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