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ED光源安全要求:UL Subject 8750
摘要: 美國市場對于半導體照明產品的安全要求主要體現在LED模塊、控制模塊、電源、燈具及相關配件上。其中,UL Subject 8750為LED模塊、控制模塊、電源提出了詳細的安全要求,此外,電源安全還可參照UL 1310、UL1012或UL 60950-1中的相應規定。
5. LED 電源
這部分主要對LED電源的一些要求進行了補充規定。
(1) 通用要求
電源必須在其額定的輸入與輸出范圍內操作。沒有一體式外殼的電源必須被符合最終產品電氣絕緣外殼標準要求的外殼所包覆。電源可以有一個以上的輸出。電源輸出可以標示為“輸出類型:隔離式”、“輸出類型:直接”和“輸出類型:2類”。
(2) 電源外殼
作為電源外殼的聚合物材料應該符合本規范“機械結構”下有關聚合物材料的要求,同時還需要滿足下表要求(見表3.3):
(3) 電源
電源應符合UL 1310、UL 60950或UL 1012中的相應要求,然后根據本規范進行補充性的評估。標示為“室內使用”的插墻式或通過電源線連接的電源,只能適用于可攜式燈具設備;標示為“僅信息設備使用”的插墻式或通過電源線連接的電源,只能適用于信息設備的燈具設備。LED光源連接到標示為“2類”的插墻式或通過電源線連接電源的零件,不需要被包含在電氣外殼內。
在永久性連接到電路分支方面:
連接到符合UL 60950安全超低電壓或超低電壓輸出要求電源的LED模塊與控制電路,如果該電源超過火災危險限制時,必須要連接到“1類”的電路的二次線路端。
連接到符合UL 60950安全要求電源的LED模塊與控制電路,如果該電源有二次線路而且是限制功率的電源時,必須要連接到符合“2類”電路要求的線路。
以污染環境等級2評估的電源供應器,只能適用于室內或是干燥環境下操作的燈具;但如果以絕緣涂布材料或是其他模鑄材料完全包覆時,或者安裝在NEMA類別為3、3S 或4X的外殼內時,可以適用于室外或是在潮濕或是泡水環境下操作的燈具。
以污染環境等級3評估的電源供應器,安裝在NEMA類別為3R的外殼或可以滿足終端產品泡水環境要求的外殼內時,可以適用于室外或是泡水環境下操作的燈具。
(4) 變壓器
符合下列標準要求之一的變壓器,只需要再針對本指南所列的額外適用補充要求評估即可:
UL 5085-1《低壓變壓器標準—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及UL 5085-3《低壓變壓器標準—第3部分:2類及3類變壓器》;
UL 1411《無線、聲頻與電視類家用設備的變壓器標準》;
UL 5085-2《低壓變壓器標準—第2部分:通用變壓器》;或
UL 1561《干燥型通用及功率型變壓器標準》
此外,變壓器必須在額定輸入與輸出條件下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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