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ED光源安全要求:UL Subject 8750
摘要: 美國市場對于半導體照明產品的安全要求主要體現在LED模塊、控制模塊、電源、燈具及相關配件上。其中,UL Subject 8750為LED模塊、控制模塊、電源提出了詳細的安全要求,此外,電源安全還可參照UL 1310、UL1012或UL 60950-1中的相應規定。
6. LED陣列、模塊與控制模塊
(1) 外殼
除了前述要求外,作為LED模塊及控制模塊外殼還需滿足下表要求(見表3.4):
(2)外殼開孔
控制模塊的電氣絕緣外殼任何表面,必須要開孔通風;
通風孔的最大尺寸需符合UL 1598要求,以附有停止網的設計來防止探棒接觸到無絕緣帶電體或者是漆包線;
允許看到鐵心與線圈零件的通風孔,必須以天窗或擋板方式設計。
7. 標識
(1) 通用要求
標識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有文字的自黏卷標;
利用油漆圖板標示文字;
利用油墨印章機械印刷文字;
利用油墨印章手工印刷文字;
以磨去的方式印刷文字;
以模印方式印刷文字;
以浮雕方式顯示文字;或
以模鑄方式形成文字。
在利用以上方式進行標識時,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利用浮雕、模鑄形成的文字,無論是突出還是凹陷都至少要有0.25 mm的高度或深度;
文字大小至少要有1.6mm高,大寫,并采用標楷體、細明體、新細明體或是以粗體字表示;
利用黏膠固定的自黏標簽或是永久性的銘版,必須符合UL 969《標識和標簽系統》的要求;
利用黏膠固定的自黏標簽或是永久性的銘版,必須符合黏貼表面材料及相關溫度要求,要考慮產品所使用環境的特性。
(2) 所要求的標識內容
所有標識上應有以下內容:
廠商名稱;
型號;
工廠的標識符;
制造日期。
與其他LED光源零件分開的LED光源應該提供以下標識內容:
輸出類型:隔離式或直接;
環境位置:干燥、潮濕或泡水;
輸入電壓;
輸入電流和功率因素,或輸入功率;
最大輸出電壓;
最大輸出電流;
最大輸出功率;或
預期的LED負載的信息。
與LED光源零件一體式的LED光源應提供以下標識內容:
環境位置:干燥、潮濕或泡水;
輸入電壓;
輸入電流和功率因素,或輸入功率。
電源如果采用壓入式(無螺絲)的端子,必須標上在連接時可以看到的下列連接指示:
將接線由連接端子移開;
標識為適用電線尺寸規格的電線;
標識為“僅適用單股銅電線”的電線,除非端子可以接上單股式電線或是多股纏繞式電線;
將一段長度的絕緣外被從導體上移除;
接上適當尺寸規格的電線;以及
標識連接燈的端子位置。
8. 其他
UL Subject 8750還對產品的性能測試進行了規定,例如輸入測試、溫升測試、絕緣耐壓測試、異常操作測試、電子零件異常測試、50瓦電路測試等。
總之,UL Subject 8750是LED產品進入北美地區的一個重要的安全評定標準。UL強調UL8750是一個與其它標準并列的標準(并不隸屬于哪一個具體的燈具標準),在評定產品時,除了用該標準評估LED的安全性外,整個燈具產品仍然以現有的燈具標準為評定依據。因此,企業需要將UL Subject 8750與其他UL的燈具標準綜合進行考量。
UL 8750也處于不斷地更新中,2009年UL又對UL 8750作了一定的修訂。2009年11月18日,UL公布了8750正式標準的第一版:照明產品中使用的LED設備的安全性的UL標準。該版標準和UL Subject 8750相比有一定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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