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回扣維持產品高價 海洋王畸形商業模式難持續
摘要: 在高定價的背后是公司對銷售人員支付的高額提成。財務數據顯示 ,三年間公司提供給各地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費就達到了收入的27%,同樣遠高于同行。而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銷售人員為了簽單,把提成拿出來給客戶做回扣。
品牌混亂:市場上至少九家合法“海洋王”
用搜索引擎搜索“海洋王照明”會讓很多人陷于迷茫:目前燈具市場上有很多家公司都在使用“海洋王”這一商標,這些公司的主營也與即將上市的海洋王照明極其相似。發行人海洋王的全稱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翻閱10頁百度搜索頁面,上百家“海洋王”的宣傳里,絕大部分竟然與發行人毫無關系。
逐一核對百度前3頁與發行人帶有同樣商標與品牌的宣傳公司。經核查后發現,其中最雷人的,是注冊于香港、編號為1632450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發行人竟完全雷同。其他合法存在的李逵或李鬼竟有9家之多:
1、上海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黃浦分局取得營業執照,編號310101000394020,法人代表:高愛英。
2、樂清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4日溫州市工商局取得營業執照,編號330382000050767,法人代表:管光賢。
3、浙江海洋王防爆電器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6日浙江省工商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編號330382000068488,法人代表:李榮陽。
4、永嘉縣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永嘉縣工商局取得營業執照:編號330324000037625,法人代表:姚蘭媚。
5、樂清海洋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日溫州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編號330382000132877。
6、溫嶺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臺州工商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編號331081100136647,法人代表:陳愛琳。
7、海洋王防爆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1月27日注冊于香港。
8、深圳海洋王(中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日注冊于香港,公司編號1409285。
9、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4日注冊于香港,公司編號1632450。與發行人重名。
經核查發現,上述9家公司除海洋王防爆集團有限公司更名為深圳海洋王(中國)照明有限公司外,其余8家均為在冊合法存續的公司,經營范圍均含有防爆照明、照明燈具制造、加工、銷售、安裝等。且公開以“海洋王”公司宣傳并生產銷售“OK海洋王”的產品。
仔細研讀海洋王招股書,發現上述9家公司均與發行人毫無關系。招股書也無特別說明。不知是是保薦人經驗不豐富,疏忽大意。還是保薦機構故意隱瞞?
資深專利律師分析,這背后肯定隱藏著許多問題,不然任何一家公司是絕對不允許李鬼肆意侵權的。德國歐司朗照明勝訴海鹽歐司朗電器就說明了這一點。
未給377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招股書顯示,海洋王照明2011年曾出現大面積員工未繳納住房公積金情況,總人數達到598人。除221人為新員工手續尚在辦理中外,其余377名員工均未予繳納。招股書中解釋為“377人系非常駐深圳人員,由于跨地域提取住房公積金不是很便利等原因,自愿申請不繳納住房公積金”。
海洋王照明公積金繳納情況一覽 來源:招股說明書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繳存主體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海洋王照明涉嫌違反上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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