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周一)
阿拉丁第十三期微課和大家分享交流了
主題:城市照明視覺印象記
講師:
以下是本次微課
PPT全程回顧
一切照明設計都是一種視覺現象,它到最后影響人的內心、行為、取舍、判斷。照明能改變我們很多,比如消費習慣、行為準則。照明是以什么形式存在?僅僅以光為外顯嗎?我認為是照明的視覺心理和審美判斷為存在。還有“格式塔”,也就是完形心理學。格式塔設計在我的城市照明設計中非常普遍地應用,因為我經常用一些圖形化的要素來表達對城市文化的理解。
現在很多城市做照明都強調文化,但在當代中國城市很多是沒有文化了。什么叫文化?文化就是以文化成,化是什么呢?是教化,用文來教化天下,稱之為文化。當整個社會變成同質化,從南寧到呼和浩特,從上海到烏魯木齊,我們的城市建設都是一模一樣的時候,城市文化該怎么去體現?文化怎么去表達?
做照明,文化只能用三種形式來表達。第一就是圖形。我們用最真實的圖形或者抽象的圖形來表達文化。這一種就是最簡單、最直白地告訴你城市文化是什么,地域文化是什么。還有一種,就是要用一些大型的燈光藝術裝置來表達文化。文化是一個地區的所有人的共同記憶和主張,它代表了一種情緒、一個城市的印象、對城市的理解、城市精神、城市有很多外顯的、內在的靈魂情感。我們只有把情感搞清楚了,才能理解城市的文化到底是什么東西,這是第三種文化的表達方式,也是最高明的、最有品質的。
比如,我生活在福州,福州這個城市的照明文化是什么呢?有什么樣的性格?是什么樣的氣質?這些東西要濃縮出來,把它限定為一些關鍵詞,然后看你將來做的城市照明,你用的那些光色、動作變化、圖形,是不是和你的這些關鍵詞,和你內心的期盼能暗合在一起,這樣的話它就叫做城市照明文化。
文化就是人,人就是文化。談城市照明又有美學,因為我們做的一切都是美學現象,美一定是用某種形式存在,沒有形式也就沒有美。我們今天看到一切照明現象,到最后審判它美不美的時候,一定是看它的形式好不好看。但是審美一定是有時效性的,也有替代性,審美就是發現美的過程。中國城市最缺乏的就是對城市美學的認識,照明設計很多時候完全忽略了美學,或者成為暴力美學。比如現在很多城市,道路都很一樣,于是為了做夜景亮化,只要能裝燈的地方都裝上燈,不管這個樓是居民樓還是商務樓,不管這個樓適不適合做照明,一定要全部把燈裝上,這是一種很粗暴的照明現象,不存在美。但是,在今天卻是非常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