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便攜式通用燈具IEC標準更新
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官方已發布IEC 60598-2-4:2017,替代IEC 60598-2-4:1997。
相對于以前版本,此版本包括以下的重大技術變更:
· 與IEC 60598-1:2014協調一致;
· 通過引入IEC 60598-2-7中已經列出的要求,修改標準適用范圍,分類和要求以涵蓋室內和室外應用的便攜式燈具;
注意在本版本的IEC 60598-2-4中,已加入IEC 60598-2-7中列出的所有要求。 因此,IEC 60598-2-7在本標準發布后將被撤銷。
· 修改適用范圍以覆蓋所有電光源(以前限于鎢絲,管狀熒光燈和其他放電燈);
· 引入“僅適用于室內使用的非普通燈具”(如使用PVC電纜的IP44燈具)的符號;
· 對試驗細節進行修改,明確應配上光源做穩定性試驗(見4.7.3);
· 對戶外使用的便攜式燈具的防塵防潮等級從最低IPX3修改成IPX4(見4.5.2); 刪除原IEC 60598-2-7中7.6.3條款給出的電纜進入位置的要求;
· 修改與插頭和插座相關的要求;
· 要求所有防觸電等級的燈具需要在傾倒后的最不利位置做IP測試(原IEC 60598-2-7的7.13.1條款只針對II類燈具)。
歐盟
歐盟通用燈具強制性標準實施在即
歐盟新版通用燈具標準EN60598-1:2015將于2017年10月20日結束過渡期并強制實施,該版本較之前的EN60598-1:2008做了較多的技術修訂,包含一些重要的技術變更,其中變化最大的是將光生物安全首次納入到強制性標準要求之內。
新版標準中涉及光生物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增加章節3.2.23不要注視亮著的光源的標識;二是增加章節4.24光生物安全。光生物安全方面的要求包括輻射強度,輻射亮度等,并根據測試數據對產品進行危害分級,包括0類危險(RG0豁免級)、1類危險(RG1低危)、2類危險(RG2中危)和3類危險(RG3高危)共4個級別。此外,新版標準還引入IEC/TR62778:2012《光源和燈具的光生物安全藍光傷害評估應用》,專門針對視網膜藍光危害進行了如下規定:
燈具使用RG0無限制或RG1無限制級光源或完整裝配后使用的燈具為RG0無限制或RG1無限制級時,藍光危害不適用;
對固定式燈具,要按IEC/TR62778附加的評估來找到燈具RG2和RG1間邊界的距離Xm,并需要標記和說明;
超過1類危險的移動燈具和手持燈具需要標注“Do not stare at light source不能注視光源”標志。
美國
美國燈頭/燈座標準ANSI C81.61 & 81.62增加 G6.6燈頭/燈座
017年2月10日,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簡稱ANSI)更新了標準ANSI C81.61和C81.62,增加G6.6燈頭/燈座成為新的ANSI標準燈頭/燈座。
G6.6燈頭/燈座是專門為LED T-tube 量身定做的燈頭和燈座,從根本上解決了LED光源與傳統光源易混淆的安全問題,將成為LED照明的安全保障。使用G6.6燈頭/燈座的LED燈管,一端是通電端,另一端僅作物理支撐,就如同目前TYPE B單端供電的LED燈管原理一樣。G6.6燈頭/燈座都帶有L, N, G 三個針腳, 如果采用了新G6.6標準燈頭的金屬外殼產品,則無需采用雙重絕緣的電氣結構,直接采用“燈頭接地+基本絕緣”即可滿足標準要求。
請見如下ANSI C 81.61 的G6.6燈頭結構圖, ANSI C 81.62 的G6.6燈座結構圖:

圖1:ANSI C 81.61 的G6.6燈頭標準

圖2:ANSI C 81.62 的G6.6燈座結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