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
GMAP法規更新- 印度BIS計劃擴增13類產品進入BIS強制性目錄列表
繼印度電子信息部發布30項電子與信息類產品強制性登錄要求法令后, 2017年8月16日再公告下列產品即將列入BIS強制登錄計劃。 該公告執行過渡期為六個月;即預計強制執行日期為 2018年2月16日。
新增管制產品列表:


南非
NRCS修改電子電器設備強制性規范VC 8055
※ 簡化此規范的產品定義(第一章節):所有電壓不超過 600 Vac or Vdc的電子電器設備。
※ 新增管制產品和移除部分受其它規范管制的產品。
A.新增:
1.) 針對影音類與信息類產品,新增IEC/SANS 62368的采用
2.) 不斷電系統(UPS)需符合SANS/IEC 62040-1
3.) 電源變壓器、供電裝置及類似產品需符合SANS/IEC 61558-1
4.) 用于太陽能系統的電力轉換器需符合SANS/IEC 62109
B.移除:燈具類產品、手持式電動工具、可移動式電動工具。
※ 基本要求新增于第三章節。
※ 修改部分需求的敘述。
※ 相關實施日期:
a.) 預計生效日:2017年9月8日
b.) 預計強制日:2018年3月28日
中國
LED道路/隧道照明產品節能認證采用新版技術規范
新版LED道路/隧道照明產品節能認證技術規范和認證規則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自2017年3月1日起,CQC將采用新版技術規范實施認證并頒發認證證書。
對于舊版技術規范節能認證證書,證書持有人應在新版技術規范實施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CQC提交轉換新版技術規范認證證書的申請、并接受實驗室依據新版技術規范實施的檢測,合格后換發新版技術規范認證證書。舊版技術規范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CQC將予以暫停;2018年6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CQC將予以撤銷。
該認證技術規范新舊版本差異具體如下:
1、范圍,去掉對LED道路照明產品只能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限制;增加了光伏電源供電的LED道路照明產品;
2、規范性引用文件,根據相關國標和IEC標準最新制修訂情況進行更新,增加GB/T 24827《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性能要求》
3、術語和定義,增加“光伏電源供電的LED道路照明產品”;
4、取消規格分類;
5、對額定光通量步長進行規定,對光伏電源供電的LED道路照明產品最大額定光通量進行規定;
6、提高初始燈具效能要求;
7、3000小時光通維持率和6000小時光通維持率限值均改為整數;
8、增加初始顯色指數要求;
9、刪除質量要求;
10、將安全要求合并至4.2.3;
11、修改相關色溫測試方法。
該認證規則新舊版本差異具體如下:
1、適用范圍參照技術規范進行調整;
2、5.2.2 依據技術規范對檢測項目進行調整;10000h光通維持率改為89%;
3、5.2.3 依據技術規范對各階段檢測項目進行調整;
4、6.1.1 將功率和功率因數改為確認檢驗項目;標志檢查改為例行檢驗項目;確認檢驗項目增加初始顯色指數,刪除重量;
5、8.4 監督抽樣,項目增加初始顯色指數;
6、產品描述,樣品描述中產品用途增加快速路和主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