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調查:揭開80億LED路燈采購“謎案”(二)
摘要: 首批入圍的企業是否有與“環資工委”進行簽約?又是否有繳納10%-15%的保證金?等等。在本文“謎案”(二)中,阿拉丁照明新聞網聯合新世紀LED網在繼續對首批入圍企業進行了解后一一給予追蹤解惑。
④ 記者:一直沒有收到預付款,之后做了哪些工作?
A企代表:多次聯絡何學民等人,皆以“賬戶被財政部凍結”為由拒絕支付。但在今年端午前,何學民卻主動致電于我,他在電話中承諾,只要我陪他的妻子、兒子、外甥以及岳母到香港好好玩一趟,回來便能收到預付款。由于已經向神州中能繳納了300萬履約保證金,無奈之下,我們接受了他的要求。從5月7日至12日,我們一直帶著他的家人在香港游玩。期間,我們花費了6萬多人民幣。但是,從香港回來后,我們仍沒有收到預付款。何學民的解釋是:財務賬戶仍未解封,并承諾再寬限幾天,屆時將支付30%的預付款金額。
此外,B企業也向記者承認已繳納100萬保證金,并且已繳納2個多月,但仍沒有拿到訂貨單。此外并不愿意向記者透露更多信息。
通過以上企業所述,我們不難看出:企業繳納保證金后,似乎并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也無法拿到預付款,而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又似乎難再覓蹤影。
采購合同書中的陷阱
記者在仔細研究企業提供的《中國環資與節能工委綠色照明節改示范工程照明產品采購合同書》的過程中,經過了一輪“大家來找碴”后也有了更多疑點的發現:
① 同是100W的LED路燈,有企業簽訂的單價是2000元,也有企業簽訂的單價是25元。即一個是針對100W的單價,一個是針對每W的單價。并且,在產品名稱一欄中,有企業寫明了產品的型號和規格,卻也有企業只注明了“LED路燈”。——此部分說明,該合同欠缺嚴謹性。
② “合同履約”方面提到:合同約定的產品數量,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履約保證金后13個月內分期分批向乙方下達訂貨單,乙方應按要求全部完全供貨。——此部分說明,履約保證金是一次性付清的,而訂單卻需要在13個月內分期和分批下達,這對于企業而言,風險較大。(如下圖)
圖:《中國環資與節能工委綠色照明節改示范工程照明產品采購合同書》第4頁(點擊圖片放大)
③ 合同書中,一共有五條“違約責任”細則,所有內容都圍繞乙方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卻只字未提甲方違約后需要承擔的責任。(如下圖)
圖:《中國環資與節能工委綠色照明節改示范工程照明產品采購合同書》第8頁(點擊圖片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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